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1〕1223号)等有关规定,我区开展了2021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已通过市资源局评审验收。经研究,现将2021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2018年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本次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肇庆高新区2021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
2、肇庆高新区2021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图册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