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职能,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区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落实,落实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以党支部“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用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系统全覆盖培训轮训,推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持续深化,不断增强全体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观点、重要论断、重大部署,将《纲要》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及时研究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推进我局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机制落实各项检查,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并依法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
(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以党支部“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积极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相关业务科室交叉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宣讲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选派骨干赴市局参加行政处罚法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职责和使命,切实提高执法监管水平,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切实履行部门职能。一是根据《广东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赋予肇庆高新区第二批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的通知》及《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赋予肇庆高新区第三批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推进用地审批,实行提质提速。二是加强对用地预审监管,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努力推动用途管制相关审批事项“多审合一”“多管合一”“多证合一”。进一步加快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合理划分事权、简化材料、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 三是进一步压缩审批办理时限。目前,我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已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并已向市资源局领取新格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核发。
(二)规范执法工作制度,确保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严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执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确保行政执法权力的规范有序公开行使;二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严格按照该实施标准内容进行行政处罚,确保行政处罚过程中自由裁量处罚标准公平统一;三是扎实推进落实“三项制度”。我局通过完善工作制度、配足配齐执法设备等方式,落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四是做好公示平台录入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做好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录入工作,确保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透明。
(三)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截至2022年12月,处理12345政府热线、电话、网络举报、信访等途径案件90余起,均协调处理办结完毕,办结率100%。对违规收费行为的经营主体责令整改,退还多收价款,对收费行为不存在违规的,对投诉人作好解释工作。
(四)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2022年,我局全力推进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做到巡查全覆盖无死角,发现一宗立案一宗查处一宗。一年来累计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270宗,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70份,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13宗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切实将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维护我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同时,积极开展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拆除建筑物面积共57147平方米,收回国有土地85.72亩,切实维护我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五)牵头做好涉企违规收费检查。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332号)要求,牵头做好水电气行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节能监察工作。我局按照省、市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断油”专项行动、发放64次节能监察通知书,对中油大旺迎宾加油站、中油BP禺山加油站、延长壳牌大旺加油站等3座加油站涉及经营资质、管理制度、安全运营、经销管理、摩电整治以及设备设施存在问题和风险点等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完善企业能源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七)完善失信惩戒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防止滥用信用惩戒。通过月报通报、月度和年度信用工作考核等方式对信用应用合法合规情况进行通报考核,有效保护市场主体的信用权益。截至2022 年12月,我区均未出现未经立法程序将信访、拆迁、闯红灯、不文明养犬、欠缴物业费、未执行垃圾分类等行为纳入信用记录情况。
(八)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依法依规将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司法判决等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2022年,我局积极督促区各部门严格按照目录和格式等规范报送信息并按时录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2022全年我区 “双公示”信息上报率100%。二是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及政务诚信监测治理,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建设制度。我区通过月报通报、月度和年度信用工作考核等方式,对发生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或公共资源交易中不履行合同协议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进行专项通报考核,有效监管并预防政务失信行为发生。2022年,我区无发生政务领域失信行为。
(九)贯彻执行和积极宣传各类法律法规。我局贯彻执行统计法,明确统计责任,全面完成各项调查工作。同时,我局统计工作人员落实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一方面分别到区内有关企业深入推进《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制宣传工作,增强我区企业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法律援助法的学习宣传,面向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及群众做好宣传《统计法》的工作,使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深入人心,从而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和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为进一步普及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城乡规划意识,我局重点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纸质版供群众查阅。
(十)依法开展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规划编制、审议、公示、报批等制度和程序,确保规划报审的规范化,经审批的规划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编制后,按要求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和开展规划公示工作,征询专家和公众意见,并根据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主要新闻媒体如西江日报、肇庆高新区政府网站及时进行公布,便于公众查询和了解。
(十一)依法进行行政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肇庆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严格把关,规范业务审批程序,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进行项目选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规范化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仍有待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涵盖土地执法、矿产资源执法、测绘执法等多项领域,要求执法人员既熟悉各项专业知识,还要掌握法律知识。个别行政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简单,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片面,自由裁量把握不准,对矿产执法、测绘执法等专业性较强领域较难做到短时间内的充分熟悉,与工作实际需要仍有一定差距。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需加强。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当前我区各社区居民小组违法违规用地等比例较大,部分民众法治意识不强,这些不良的因素使得居民点建房问题的法治建设还有待加强。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做事情只安于表面,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由于我区机构尚未改革,我局承担发改价格及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职能,存在人手不足,开展工作还未做到细致。信用信息报送不及时,重视程度不够。“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为常态化工作,要求各部门自决定作出之日起,在7日内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传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但个别部门并未及时主动开展该项工作,少数部门工作填报人员频繁更换,责任心不足,导致工作衔接不畅,数据填报超期。统计业务培训需继续加强,企业统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三是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自然资源系统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二)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的廉洁廉政建设。
五、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肇庆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精神,我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一是积极参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全力落实普法活动和法治建设工作落;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
肇庆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