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肇高不动产告字[2022]第078号
根据(2022)粤0111执3445号《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张东桃名下不动产需转移
给黄子亮接收。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书》,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不动产权证号为
粤(2018)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0005412号;抵押证明号为粤(2018)肇庆大旺不动产证明第0008628号作废。
肇庆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7日
公 告
肇高不动产告字[2022]第078号
根据(2022)粤0111执3445号《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张东桃名下不动产需转移
给黄子亮接收。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书》,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不动产权证号为
粤(2018)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0005412号;抵押证明号为粤(2018)肇庆大旺不动产证明第0008628号作废。
肇庆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