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经我局审查,下列社会团体符合变更登记条件,准予变更并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现予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社团名称
住 所
法定
代表人
成立日期
51441200MJL97075XD
肇庆高新区社会工作与志愿者协会
肇庆高新区沙沥工业园工业大街宝信南商业街A幢3号首层商铺、1-3号二层商铺二楼个案室
徐水仙
202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