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子杰同志任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分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邓天强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长(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小龙同志任区党工委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大旺分局二级警长职级;
魏立新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欧文容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陈勇同志任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奇娜同志任市高新公证处主任,免去其区街道社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沈鹏展同志的市高新公证处主任职务;
聘任梁磊同志为肇庆大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聘任朱昔球同志为肇庆大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聘任吴润珊同志为肇庆大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聘任蒋小华同志为肇庆大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聘任梁间文同志为肇庆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肇庆高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聘任邓红台同志为肇庆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肇庆高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