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海华同志任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逊同志任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党组成员、区新能源汽车产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龚志宏同志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伟成同志任区财政局综合科科长,免去其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科长职务;
吴松珍同志任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科长,免去其区财政局国资经贸科科长职务;
姚桥红同志任区财政局国资经贸科长,免去其区财政局综合科科长职务;
刘胜利同志任区农林水利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龙坚同志任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聘任梁瑞兴同志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副主任,解聘其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冼伟亮同志任区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付奇娜同志任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高新公证处主任职务;
吴秀霞同志任市高新公证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家超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四级主办,免去其区纪工委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邓璟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办,免去其区社会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局长(主任)职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级主办职级;
郭胜华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三级主办,免去其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副局长(副主任)职务,三级主办职级;
王建伟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三级主办,免去其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副局长(副主任)职务,三级主办职级;
张任英、冯玉珍、钱湘艳、邓刚、向路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办,原任职级自然免除;
邓天强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同意按期转正,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勇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同意按期转正,任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免去周洪涛同志的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张集华同志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聪冲同志的区干部培训中心主任职务,保留正科职干部待遇;
免去陈璋同志的区农林水利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职干部待遇;
解聘杜兆康同志的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