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兴同志任区党工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唐弘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冯小玲同志任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邓璟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高级主办;
李卓标同志任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绮琦同志任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吴国强同志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涂妍同志任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综合督查科(区法制局)科长(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玉霞同志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陈东然同志为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宁娟同志的区党工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职务;
免去王芳核同志的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黄世锌同志的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职务;
解聘邓毅同志的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