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内勤中队联系(地址:肇庆大旺高新区政德大街98号,邮编:526238,电话:0758—364278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上级领导部门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我大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67条,包括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信息、组织机构、规范性文件、政务动态及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在处理依申请公开的过程中,加强中队之间的业务衔接,确保依申请答复更加规范。2021年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没有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大队按照《条例》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以来,我大队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日常运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我大队无因网站存在问题被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三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一是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大队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深度,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努力提高政务公开专业知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大队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