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肇庆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曙光街2号,邮编:526238,电话:0758—36645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全面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根据上级领导机关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核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台账制度,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结合平安创建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及我局平安大旺系列新媒体平台等公开载体,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破案打击、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等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全面构成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2021年,我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编印资料等形式载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8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公开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56条,其中组织机构4条,规章文件4条,办事指南1条,财政信息5条,其他3条,工作动态信息1063条。
(二)依法规范公开工作。在处理依申请公开的过程中,加强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确保依申请答复更加规范。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2021年,我局共审批、服务事项48152项次,接受咨询3732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2109多人次;电话咨询15110多人次;网上咨询106多人次。受理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局通过高新区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基层警务报道、财务公示和年度报告等信息,达到信息及时快速传递、资源共享的目的。同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优势,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发布权威信息,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加大相关政策的解读和网络问政的力度。在集中反映公安机关工作成效和便民利民措施、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政策和重要事项的同时,做好对公安机关制定的政策文件的解读说明工作,便于公众对政策文件的理解,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加大政策执行的力度;在“平安大旺”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安排专人及时对群众评论、咨询等进行回复,为群众释疑解惑;在分局大院及各窗口部门办公场所设置醒目的警务公开栏,主动向社会公开包括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民生信息、社会管理、人事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侧重于我局履行职责内容,欠缺凸显公民的参与度与配合,互动性不足。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与各部门的资料收集的互动性,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更新发布;二是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加强信息采集报送;三是注重充实公开内容,围绕满足市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正确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全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