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1年度肇庆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肇庆高新区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肇庆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第二行政区,邮编526238,电话:0758—364623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肇庆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肇庆高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以及市政府、区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政府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开展业务培训。为了有序、有效的推进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我中心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我中心工作情况。
(二)突出重点,强化规范内容。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我中心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了我中心组织机构、行政执法、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及规章文件等内容。
2021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不够创新。二是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单一,缺少凸显民众的参与,互动性不足。
(一)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加大公开内容宣传面,拓展我中心职能领域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全面强化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注重充实公开内容,围绕满足市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环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正确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中心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