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肇庆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qgx.gov.cn/zqgxsbj/gkmlpt/annualreport#11243)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人力资源大楼515室,邮编:526238,电话:0758—310326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0条。其中,发布就业创业信息324条,社会保险信息86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20条。认真抓好信息保障,增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行政权力运行方面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增强与上级人社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的互动,加强人社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大大提升了信息发布的质量。二是注重规范化发布。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的格式、内容等进行规范发布,全面加强网上公开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排查,避免泄露个人隐私信息。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沟通联系机制,明确局各办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办人员,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板块及栏目设置,严格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的规范要求建设,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含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一是2021年,我局认真学习领悟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新理念,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统筹协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真抓好落实。着手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全局政务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作出具体要求。二是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监督检测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三是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方式,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四是2021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较少,信息的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与公众的需求尚存差距;二是劳动社保政务信息公开领域需要拓宽,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更新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情况。2022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依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劳动保障社会保险服务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作风转变、业务流程规范等建设;做实做细信息公开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扎实做好部门政策文件发布,提高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多渠道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