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7日,肇庆高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广东华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华鼎公司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检查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曹望泽作为华鼎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存在涉嫌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23年9月18日,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曹望泽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曹望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作为华鼎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存在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事实,具体表现为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2023年10月23日,肇庆高新区安全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曹望泽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