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肇庆市高新区****发展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08*******R |
法定代表人 | 卢*松 |
案件名称 | 肇庆市高新区****发展有限公司未对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和定期检查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 | (肇高)应急罚〔2026〕5号 |
违法事实 | 未对广东肇庆**2.00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和定期检查。 |
违法依据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参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应急〔2024〕90号)序号58裁量阶次B的规定,决定给予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6-4-17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3(万元) |





粤公网安备 4412900200003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