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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区安委办关于对2023年三起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4-10-11 10:24:30    来源:肇庆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2024年9月20日,区安委办邀请区纪工委、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区人居环境建设管理局、区市政建设事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区检察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总工会、交通执法分局、交警第三大队有关人员组成评估组,对2023年发生的事故开展处理责任追究落实和整改措施情况评估。

  评估期间,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并采用百分制量化评估方法,对肇庆高新区相关单位在落实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内部处理、事故整改措施等方面情况进行重点评估。

  据统计,三起事故共计对5个单位、6名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司内部处理16人。通过采用评分表进行量化评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抓好2023年三起事故建议落实工作,总体上能按照要求,落实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的处理以及事故调查处理整改措施意见,充分发挥了事故惩戒和警示作用,以事故调查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经评估,肇庆高新区“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3·17”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肇庆高新区“6·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和整改措施情况综合得分分别为98.7分、97分、95.6分,建议评估等级均为优秀。对于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强化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并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在建工地项目和工贸行业、危化品行业安全监管,强化事故报告部分建议落实时效和单位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