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且暂时未分配房源的家庭。经我办对区大旺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刘增娥1户家庭(5人)申请肇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料进行复核,现对上述1户申请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8日前将情况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公告名单如下:
城区居委会:刘增娥
肇庆高新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电话:0758-3646229 ,邮箱:zqgxqrjj@zhaoq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