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发放陈浩洁、刘宗昆2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公告》,经核实,现就该公告结果公示如下:
按照《肇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陈浩洁、刘宗昆2人经初审、复审和审核确认符合申请要求。公告时间自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在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将公告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情况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肇庆高新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电话:0758-3647555 ,邮箱:zqgxqrjj@zhaoq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