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为及时清理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不相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区管委会决定废止《肇庆高新区制造业招商项目遴选评审实施细则》(肇高管规〔2024〕4号)。
该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今后我区相关行政管理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