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009
传 真:0758-36465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59号 |
编制单位 | 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现有项目年产照明灯具2300万套、LED灯具2000万套、电子镇流器2000万套、光源2000万套、光源板1700万条、电源板250万个、电子板3000万套,因生产经营需要,将现有项目外购的灯罩零部件改为自制灯罩零部件,新增年产配套塑料灯罩400万个,折合总重量约497.838吨/年,塑料灯罩作为中间产品,不直接外售,改建后全厂产品产能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改建项目的建设不涉及土建等,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等工作,施工内容较少,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间接冷却水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本项目无新增,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主要包括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等,分别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优化项目平面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适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经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