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高新区北江大道综合能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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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高新区北江大道综合能源站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高新区方圆房地产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中心服务区东一支排渠北面,北江大道西面地段 |
编制单位 | 肇庆鹏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中心服务区东一支排渠北面,北江大道西面地段,共设6台加油机、5台充电桩,建成后年销售汽油4200吨,柴油1800吨,充电约50万kW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洒水和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等措施达标排放;施工期间无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单位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等,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施工固废定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主要为储油罐大小呼吸损失、加油作业损失及跑冒滴漏损失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优化项目平面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适的降噪、减震、隔声等措施,再经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