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高端不锈钢热处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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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高端不锈钢热处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宏旺金属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高新区工业大道30号(厂区1) |
编制单位 | 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肇庆高新区工业大道30号(厂区1),拟对现有不锈钢冷轧板生产线进行技改,提升生产效率,扩产不锈钢冷轧板19.7万吨。其中新增12.5万吨不锈钢冷轧板产能用于技改项目新建设的光亮退火线生产光亮退火料产品,剩余7.2万吨不锈钢冷轧板用于现有项目光亮退火料产品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不锈钢冷轧卷板59.7万吨(含38.1万吨终端产品,其中不锈钢整卷无指纹9.6万吨、不锈钢单张连续镀膜1.8万吨、不锈钢整卷磨砂产品7万吨和光亮退火料19.7万吨)和无取向硅钢产品10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使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低销废水、脱脂废水、碱洗废水、浓缩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电解酸洗废水、厂区二精加工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主要包括有机废气、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酸雾、恶臭气体等,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优化项目平面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适的降噪、减震、隔声等措施,再经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