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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他文教办公用品设计、生产及销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1-08 17:41:08    来源:本网 【字体: 【打印】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备注

1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其他文教办公用品设计、生产及销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肇环高新建〔2026〕3号

2026-1-7

广东和一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41号肇庆万洋众创城C72-2#厂房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618        传      真:0758-3646550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其他文教办公用品设计、生产及销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