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轻运达(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台新能源商用车车身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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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轻运达(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台新能源商用车车身制造基地项目 |
建设单位 | 轻运达(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高新区创新大街北面、北江大道东面肇庆市高新区兴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A2车间和B3车间 |
编制单位 | 粤环通(广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产新能源商用车车身2万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无需土建施工,施工期污染主要是设备搬运和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淋雨废水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总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等,分别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优化项目平面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适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经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