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决定信息公开(2023年2月9日查封)
序号 |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类型 | 地址 | 违法事实 | 法律依据 | 执法决定 | 执法主体 名称 | 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肇环高新查扣字〔2023〕1号 | 张**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 自然人 | 肇庆高新区 | 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四款; 2.《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款 | 查封期限从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10日。查封的设备如下:清洗机1台、烘干机2台、控制电箱1个。 |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 2023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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