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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决定信息公开(2023年2月13日查封)

- 发布日期:2023-02-15 17:19:57    来源:本网 【字体: 【打印】

查封决定信息公开(2023年2月13日查封)

序号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类型

地址

违法事实

法律依据

执法决定

执法主体

名称

决定日期

备注

1

肇环高新查扣字〔2023〕2号

广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法人

肇庆高新区

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四款;

2.《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款

查封期限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3月14日。查封的设备如下:水污染防治设施控制电箱1个、生产设备控制电箱2个。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