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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决定信息公开(2025年12月2日解封)

- 发布日期:2026-03-09 11:12:18    来源: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字体: 【打印】

解除查封决定信息公开(2025年12月2日解封)

序号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类型

地址

违法事实

解除查封法律依据

执法决定

执法主体

名称

决定日期

备注

1

肇环高新查扣解字〔2025〕6号

肇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法人

广东省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德五街3号

通过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2.《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决定对该公司被查封的洗瓶片车间配电箱,自2025年12月3日起全部解除查封措施。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