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查封决定信息公开(2026年6月16日解封)
序号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类型
地址
违法事实
解除查封法律依据
执法决定
执法主体
名称
决定日期
备注
1
肇环高新查扣解字〔2026〕4号
肇庆市***实业有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法人
广东省肇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白沙街4号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2.《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决定对该公司被查封的胶衣树脂釜配电箱,自2026年6月16日起解除查封措施。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