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听证申请人肇庆市万里旺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对其涉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肇庆市万里旺实业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6年8月13日(周四)上午9时3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二楼会议室(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6年8月11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6年8月11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我局高新区分局3楼310室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特此公告。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小姐,364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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