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我局审查,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准予注销登记,现予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民非名称
变更类型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变更日期
52441200MJL97809XG
肇庆高新区智汇青少年服务中心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德华花园3号楼二层办公室2
冼卓敏
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