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我局审查,下列社会团体符合成立登记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准予成立登记,现予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社团名称
成立类型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51441200MJL970805K
肇庆高新区女企业家协会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肇庆市高新区广场西路1号御东方居住小区东方都会二层编号为2-08号之一
胡春梅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