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区级社会组织:
为做好我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评估委员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切实提升评估等级结果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结合我区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际情况,决定设立2025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负责202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制定评估细则、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评估委员会召开最终评估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最终评估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估结论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
二、组成人员
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社会法治局民政社会工作组,负责评估委员会与社会组织评估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7人)
主 任:石志盛 区社会法治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刘水金 区社会法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建华 区城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委 员:蒋振忠 区社会法治局民政社会工作组组长
叶惠平 区城市建设局房地产业管理组工作人员
尹洪玲 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负责人、区向阳爱
心协会执行会长
柯媛林 肇庆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旺办
事处副主任
(二)社会组织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
主 任:潘 力 区社会法治局一级主任科员
副主任:李国麟 区城市建设局房地产业管理组副组长
委 员:冯佳惠 区社会法治局民政社会工作组工作人员
王冰雪 区城市建设局房地产业管理组副组长
邓传华 广东安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肇庆高新区社会法治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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