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我局审查,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准予注销登记,现予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民非名称
注销类型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销日期
52441200059958328C
肇庆高新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肇庆高新区肇庆市大旺区大旺中学内
余 涛
2026-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