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栋炜同志任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叶毓芬同志任区接待办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梁玉霞同志任区街道社区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苏亚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档案室(地方志办)主任职务;
冼伟亮同志任区接待办副主任,免去其区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军同志任区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接待办副主任职务;
冼志广同志任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柴子龙同志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洁同志任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黎辉煌同志任区档案室(地方志办)主任,免去其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盘建新同志的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免去王玲同志的区接待办主任职务,保留原待遇;
免去鲍乐源同志兼任的区街道社区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凌槐英同志的区党群工作部组织科科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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