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肇庆高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我区分工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加快部署推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相关任务。各部门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并于2021年12月3日前将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报区办(信息调研科)。区办将加强监督考核,将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肇庆高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做好各类规划 主动公开 | 1.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 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
2.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要在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归集整理本地区主动公开的各类规划,集中发布规划原文和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 | 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 |
做好市场规则 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3.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 4.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 5.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 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做好财政 信息公开 | 6.积极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 区财政局牵头,区属及驻区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
7.持续深化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 区财政局牵头,区属及驻区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 |
做好财政 信息公开 | 8.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 9.区财政局要有效推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补贴信息公开向社区延伸,并与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 区财政局牵头,区属及驻区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10.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 11.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强化区管委会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12.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 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区防控办 |
持续加强我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 13.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力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推进文化强区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要深入宣传阐释,精心组织策划,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深度解读,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深入开展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促进政策解读工作提质增效,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 区属及驻区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不断改进政策 解读工作方式 | 14.按照《肇庆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扩大解读范围,规范工作流程。 | 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
15.加快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地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 区办(信息调研科)牵头,区属及驻区各单位配合 | |
16.认真开展在线访谈工作,切实提升访谈实效 | 区办、区广电中心 | |
17.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18.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 | 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 |
不断改进政策 解读工作方式 | 19.有效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行政服务大厅和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融合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府信息查阅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 20.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 区办(信息调研科)、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属及驻区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切实增强回应 关切效果 | 21.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区属及驻区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22.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前和发布后的解读回应工作,注意收集相关舆情,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推动重大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助力政策完善。 | 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 |
23.认真做好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 区办(信息调研科)牵头,区属及驻区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
24.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区党工委、管委会公信力。 | 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 |
做好政务信息 管理工作 | 25.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在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上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 | 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
26.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将肇庆高新区现行有效政府规范性文件通过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 区办(信息调研科) | |
27.逐步清理、摸清底数,有步骤推进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专栏集中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并实现动态更新调整。 | 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 |
完善政务公开 平台建设 | 28.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确保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数据集中汇聚在集约化平台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实现共享共用。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 区办(信息调研科、智慧大旺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属及驻区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29.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机制,实行动态更新,杜绝瞒报漏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 区办(信息调研科)牵头,区属及驻区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
完善政务公开 平台建设 | 30.对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府网站政治安全、内容安全。 | 区办(信息调研科)牵头,区属及驻区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31.2021年底前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 区办(信息调研科) | |
32.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 区办(信息调研科) |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33.各部门要持续做好本级24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 | 全区24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单位 |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34.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 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
35.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 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 |
36.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 |
37.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区办、区司法分局 | |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38.做好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对接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开展,并建立专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制度,依法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 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区城市综合执法分局、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
39.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和内容,提高年报基础性数据的准确度,强化数据的分析提炼,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数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 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 |
加强政务公开 工作指导监督 | 40.区属及驻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41.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 42.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 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
43.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44.加强基层政府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 | 区办(信息调研科) | |
加强政务公开 工作指导监督 | 45.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正确看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 区办(信息调研科) |
46.建立肇庆高新区以及各单位的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47.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 区办(信息调研科)牵头,区属及驻区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