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考核指标》)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9〕90号)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责任单位能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网站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与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工作,符合检查指标要求。本季度,我办组织开展了管委会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历史稿件大排查工作,大部分责任单位能够认真落实排查工作,但仍有部分单位日常发布更新审核不到位,排查工作流于形式,问题整改不彻底。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发布审查流于形式。个别单位对我办组织开展的全面排查工作重视不够,自查自纠流于形式,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如在市、区部署政府信息专项检查后,仍抽查发现区街道社区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稿件存在严重表述错误,还有部分单位稿件中出现固定表述使用不规范、存在错别字等问题。部分部门编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不规范,未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编制要求,采用文中年报固定格式,“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没有报告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总体情况中,未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完成编制,或未公开政府信息数据。个别单位信息发布前未进行公开方式审查,如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方式为不公开的文件发布至信用资讯栏目,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区广播电视中心将上级部门的依申请公开文件发布至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上。部分政务新媒体未能严格落实使用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后台校对提醒功能和政务新媒体政治导向把关系统的要求,发布的稿件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表述错误,如出现“的的”叠词错误、“震摄”文字错误等。
(二)单位常态化巡网仍需加强。部分单位对所负责的栏目日常巡检不够重视,稿件发布后,不在网页再次检查,导致未能及时发现不规范断行、图片变形、页面不美观等问题。
(三)业务学习还不够。如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混淆具体业务办事指南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误将业务办事指南发布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各单位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突出抓好信息发布政治审核,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和政治性表述不当。认真落实《肇庆高新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网站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与政务新媒体,持续深化政务公开,重点推送重要政策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与政务新媒体在权威信息发布、惠企纾困解难、回应群众关切等方面的作用。
(二)强化日常排查,持续开展分类整治。各单位要结合近期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持续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开展分类整治,牢牢守住信息内容和安全保障底线。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检,全面清理排查政务新媒体自建栏目,对栏目无相关性、长期未更新、无法正常访问等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和政务新媒体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整改,务必见效到位,并于9月15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区办(信息调研科)。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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