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鉴于部分人员岗位变动,为更好地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经区管委会同意,决定调整肇庆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区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区党群工作部、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区招商投资局、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区财政局(含公资中心)、区社会工作局(含区乡村振兴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含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才服务中心、区广播电视中心、区采编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区农林水利管理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市城管局高新区分局、区交通综合执法分局、区税务局、大旺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区教育局、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办),由区办分管负责同志兼任主任,区办信息调研科负责人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