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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龙湖居委会塘村队居民罗兆东置换安居房后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按成本价购买安居房进行安置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11-17 15:49:54    来源:本网 【字体: 【打印】

  根据园区开发建设需要,区收地拆迁评估组和肇庆市大旺农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区管委会委托对涉及的龙湖居委会塘村队提前拆迁项目进行整体搬迁评估、补偿和签约等工作。现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我司(区收地拆迁评估组)及所在居委会评估和核实后,将有关事项依法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根据《肇庆高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回)收与居民安置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肇高管办[2014]4号文),罗兆东家庭被征(回)收的房屋属原大旺华侨农场改革前已购买、租住公房或自建住房,房主与已婚子女同住且已婚子女有被征(回)收的房屋所在地户籍,在房屋被征(回)收后确实住房困难的,经房主与已婚子女共同申请,并经所在居委会证明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因家庭住房困难,按现行拆迁政策申请按成本价购买一套安居房。根据罗兆东提供的资料,经核查,该搬迁户置换安居房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符合以成本价购买一套安居房的条件,同意所请,公示无异议后我司将根据有关程序统一安排签订搬迁安置协议。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如对以下情况有异议,请以实名投诉方式书面投诉至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

  1、肇庆高新区园区更新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肇庆高新区天成路怡兴小区十七座1号

  联系电话:0758-3632132

  2、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街道社区管理中心龙湖居民委员会

  地址:肇庆高新区龙湖居委会

  联系电话:0758-3646631

  附件:罗兆东家庭龙湖居委会塘村队住房及家庭成员情况表


   肇庆市大旺农业资产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街道社区

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中心龙湖居民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罗兆东家庭塘村队住房及家庭成员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