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通过肇庆高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qgx.gov.cn/zqgxjsj/gkmlpt/index)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
综合部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单位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肇庆高新区富民大厦六楼东翼。邮编:526238。电话:0758-3636155。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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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办公室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公开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
2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同上 | 同上 |
3 | 机构职能 |
|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 同上 | 办公室 | 同上 | 同上 |
4 | 内设机构 |
| 内设机构 | 同上 | 办公室 | 同上 | 同上 |
5 | 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同上 | 办公室 | 同上 | 同上 |
6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
| 制发的文件(除规范性文件外),以及转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文件 | 同上 | 单位各股室(办) | 同上 | 同上 |
7 | 财政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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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经费、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 | 规划财务股 | 同上 | 同上 |
8 | 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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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指南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卫生监督股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跳转至广东政务服务网) | 同上 |
9 | 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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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活动、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信息 | 同上 | 单位各股室(办)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同上 |
10 | 其他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 |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相关信息 | 同上 | 办公室 | 同上 | 同上 |
11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办公室 | 同上 | 每年1月31日前 |
附件:
1.主动公开事项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