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肇庆市交通运输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形式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综合办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8-3980878。传真号码:0758-3980661。地址:肇庆高新区交通综合执法局(肇庆迎宾大道2号之一),邮编:526238;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8:30-12:00,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部门 | |
一级 | 二级 |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肇庆高新区交通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综合室 |
2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职务、分工等 | 综合室 |
机构职能 | 机构主要职责 | 综合室 | ||
内设机构 | 局内各办公室、中队分工职责等 | 综合室 | ||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网址、邮箱等 | 综合室 | ||
3 | 规章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转载交通部部、广东省交通厅、肇庆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及解读、主动公开性质的其他文件 | 综合室 |
4 | 行政执法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信息 | 违章处理室 |
5 | 财政预决算 | — | 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相关信息 | 财务室 |
6 | 工作动态 | — | 重要会议、日常工作等工作动态信息 | 综合室 |
7 | 其它 | — | 计划规划相关信息、数据统计相关信息、相关招聘信息、交通综合执法工作相关信息 | 综合室 |
8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综合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