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央政务公开工作文件
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4.广东省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等形式主动公开,链接网址:http://www.zqgx.gov.cn/zqgxkjj/gkmlpt/index
【监督渠道】综合科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8-36347138。传真号码:0758-3642283。地址: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14楼,邮编:526238;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30-17:3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综合科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
2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 领导成员姓名、主管或分管工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综合科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3 | 机构职能 | | 局主要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综合科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4 | 内设机构 | | 局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综合科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5 | 联系方式 | | 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业务咨询电话、邮政编码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综合科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6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 | 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转发上级部门、市级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各科室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7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 | 综合科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8 | 办事指南 | | | 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综合科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9 | 工作动态 | | | 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工作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综合科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10 | 其他 | | | 综合政务、工作计划、统计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综合科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11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综合科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