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社会工作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版)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年4月修订)
2.《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 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16〕474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肇庆高新区社会工作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肇庆高新区社会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址:http://www.zqgx.gov.cn/zqgxsgj/gkmlpt/index)
(四)监督渠道:肇庆高新区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电话监督
网站网址:http://www.zqgx.gov.cn/hdjlpt/
电 话:0758-3646215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